发布日期:2024-12-02 16:44浏览次数:
公安备案前请确保您已完成ICP备案,公安备案需要填写ICP备案号,如未完成ICP备案,请先提交ICP备案申请,等ICP备案通过后,再完成公安备案。
公安备案前,请先准备好以下材料,并扫码下载好“公安一网通办”APP:(此APP在登录和备案操作过程中都需要使用,请勿提前卸载。)
(注: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,主体负责人、网站安全负责人和网站应急联络人可以是同一个人,也可以是不同的人。)
一、注册登录
打开https://beian.mps.gov.cn ,点击【用户登录】。
2、有账号的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,没有账号的,请先点击【注册账号】。
注意:注册个人用户,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(此负责人需实名扫脸认证)
注册法人用户,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
如下图:
3、根据提示填写页面提示信息,并进行实名认证,认证后重新登录。
4、输入其他证件号码和密码,点击【登录】。
5、登录后需要打开手机“公安一网通办”APP,扫右边的黑色二维码。如下图:
6、登录成功以后,点击【业务办理】,如下图:
7、根据页面提示,先点击【新增主体】,主体新增后,再根据实际情况,点击【新办网站申请】。
二、新增备案主体
1、根据页面提示添加主体信息,单位主体请选择单位。* 号框为必填项,无*号框可填写或不填写。如下图:
2、填写备案主体负责人信息,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。(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)如下图:
三、新增网站申请【此步骤可提供帐号客服帮助填写或QQ远程协助填写】
1、主体信息提交后会显示待审核,在此期间可以提交网站备案申请。填写开办的主体信息,跟新增主体填写的信息一致。如下图:
2、填写新增的网站主体负责人信息,如下图:
3、填写网站基本信息,注意需要填写ICP备案号,网站开通日期可以写ICP备案审核通过日期,主域名请填写顶级域名,如多个域名请在从域名处填写。
域名证书请联系域名注册商获取。域名如在我司,以及IP不清楚,可联系客服QQ 407669300 咨询。
网络接入服务商和域名注册服务商信息,请参考下图填写。域名在我司,联系客服QQ 407669300 咨询。
(如域名在万网注册,通过查询输入万网,会自动跳出注册商名称及电话)
是否提供交互服务,如未提供下方列出的交互服务,请选择【否】。
网站接入方式:请选择“租赁虚拟空间”。
是否提供管制物品,一般无涉及请选【否】。
网站如无涉及前置审批,一般情况下请选择【否】,如ICP备案时也有前置审批了,再勾选对应的前置审批项。
网站语种如包含多语种请勾选多语种,一般勾选【中文简体】。
4、填写网站安全负责人信息,如与主体负责人一致,请勾选【同主体负责人信息】,如下图:
5、填写网站应急联络人信息,如与主体负责人一致,请勾选【同主体负责人信息】。
提交完成后,等待当地网安部门审核即可,审核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内,请耐心等待,备案成功后会短信告知,请留意短信。
备案成功后,审核状态会显示为【审核通过】。
四、放置备案号
1、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点击下方【我的网站】,然后点击【详情】,如下图:
2、根据页面提示点击【点击下载备案编号图标】和【点击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】,并将文件均发与客服QQ 407669300 挂于网站主页底部。
注意:此操作需在备案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,请备案通过后及时操作。